保險詐騙蒐證

研.偵.社偵探事務所提供保險詐騙服務, 我們查找範圍有香港, 澳門, 大中華地區, 客人只需給予我們適當的資料, 我們就可根搵據資料作出電話定位, 交通紀錄, 酒店紀錄和出入境資料以至跟蹤其個人行程, 就能快速知道員工是否有作出虛報工傷保險的情況, 為公司節省高昂保險費開支和工傷假的薪金問題

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

保險詐騙罪具有如下構成特征:

  1. 保險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金融秩序和公共財產所有權。
  2. 保險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保險詐騙罪客觀方面具體包括以下五種行為方式:
    1. 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
      “虛構保險標的”,是指投保人違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虛構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保險標的或者將不合格的標的偽稱為合格的標的,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行為。在實踐中,投保人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方式主要表現為以下三種:第一,虛構根本不存在的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第二,將不合格的標的偽稱為合格的標的,即將不符合投保人投保要求的標的投保。與前一種情形的不同在於,此種情形是保險標的確實存在,這是不符合相應險種的投保要求,屬於以次充好;而前一種情形是無中生有。第三,故意增大保險標的金額,惡意超額投保,騙取大於保險標的數倍甚至數十倍的保險金。
    2.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
      具體包括兩種行為:第一,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騙取保險金。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引起事故發生的原因是確定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責任,以及是否屬於保險事故,是否予以理賠的一個重要依據。“編造虛假的原因”,就是保險標的因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原因發生事故,但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是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原因所致,向保險人騙取保險金。第二,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是指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誇大由於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從而騙取超過其應得賠付數額的保險金。